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工作職掌

發布日期 : 2011-04-20

依據中央警察大學組織條例辦事細則第 十六 條規定醫務室職掌如下:
一、教職員工、學生(員)之醫療、保健及防疫事項。
二、教職員工、學生(員)之健康指導及檢查事項。
三、藥品醫療器材之保管事項。 四、其他有關醫務事項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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