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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登革熱宣導】颱風過後,請各單位加強配合執行權管場域雨後環境巡查,落實清除權管場域內積水容器「巡、倒、清、刷」,防範病媒蚊孳生及疾病傳播。

發布日期 : 2026-11-03
一、 轉知桃園市政府教育局函,依據傳染病防治法及衛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登革熱/屈公病防治工作指引,颱風過後,受強風豪雨影響,各類容器、排水溝及低窪處易因積水或雜物堆積形成病媒蚊孳生環境,其幼蟲(孑孓)常見於水桶、容器蓋、花盆底盤、輪胎、樹洞、遮蓋用塑膠布等積水處,倘未及時清除,易增加病媒蚊孳生風險。

二、 為防範病媒蚊孳生及疾病傳播,請各單位加強配合執行權管場域雨後環境巡查,定期清除權管場域內積水容器,落實「巡、倒、清、刷」孳生源清除作業,以防止病媒蚊孳生及疾病傳播,如經查獲病媒蚊孳生源,將依染病防治法第25條及第70條規定,處新臺幣3,000元以上1萬5,000元以下罰鍰

三、 請教職員工及學員生加強自我健康監測,如出現高燒、頭痛、後眼窩痛、肌肉痛、關節痛及出疹等登革熱疑似症狀,請儘速就醫,並通報單位主管及醫務室。

四、 檢附登革熱防疫宣導海報(如附件)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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